加气砖原材料进场
1、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,供方应按规矩批次向需方供应质量证明文件。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查验陈说、出厂查验陈说与合格证等,外加剂产品还应供应运用说明书。
2、原材料进场后,应按规矩进行进场查验。
3、水泥应按不同种类和强度等级分批存储,并应采取防潮措施;呈现结块的水泥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;水泥出厂逾越3个月(快硬硅酸盐水泥逾越1个月),应进行复检,合格者方可运用。
4、粗、细骨料堆场应有防尘和遮雨设备;粗、细骨料应按种类、标准分别堆积,不得稠浊,不得混入杂物。
5、矿产掺合料存储时,应有显着标记,不同矿产掺合料以及水泥不得稠浊堆积,应防潮防雨,并应契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矩;矿产掺合料存储期逾越3个月时,应进行复检,合格者方可运用。
6、外加剂的送检样品应与工程大批量进货共同,并应按不同的供货单位、种类和商标进行标识,独自寄存;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,如有结块,应进行查验,合格者应经破坏至全部通过600mm筛孔后方可运用;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,并应防晒和防冻,如有沉积等异常现象,应经查验合格后方可运用。